尊敬的纳税人:
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、提升纳税服务质效、加强信息共享运用,让纳税人实现“进一家门清两家税”,江门市国家税务局、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于2017年11月1日起启动“一照一码” 纳税人国地税联合清税业务。即日起,已实行“一照一码”的纳税人只需在国税、地税任何一方税务机关提交清税申请,国地税双方通过后台传递信息,分别开展清税工作,双方检查清税完毕后,统一由受理机关出具联合的《清税证明》。
特此通告。
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
2017年11月1日